商鞅立木文言文翻译及注释(商鞅立木原文及翻译注释拼音版)
商鞅变法的条令已准备就绪,但还没公布,因为他担心百姓们不愿意相信自己,于是便在国家集市的南门口竖了一根近三丈高的木棍。
招募有能把这根木头搬到北门的人就赏他二百两银子,百姓对此举动感到很奇怪,但又不敢去搬,又说“能搬木头的人就赏一千两银子”。
不是立木。商鞅是秦朝伟大的改革家,政治家,他在秦朝主张废除了井田制,主张统一度量衡,焚书坑儒打破了旧的文化传统,巩固了帝制。
原文
孝公既用卫鞅,鞅欲变法,恐天下议己。令既具,未布,恐民之不信,已乃立三丈之木于国都市南门,募民有能徙置北门者予十金。
民怪之,莫敢徙。复曰:“能徙者予五十金。”有一人徙之,辄予五十金,以明不欺。卒下令。
译文
秦孝公已经任命了卫鞅,卫鞅想要实施变法图强政策,唯恐天下人对自己产生非议。法令已经完备,但没有公布,(卫鞅)恐怕百姓不信任,于是在国都市场南门立下一根三丈长的木杆,招募百姓有能够搬到北门的就赏给十镒黄金。
百姓对此感到惊讶,没有人敢去搬木杆。(卫鞅)就又宣布命令说:“有能够搬过去的就赏给五十镒黄金。”有一个人搬木杆到北门,立即赏给他五十镒黄金,以表明没有欺诈。终于颁布(变法的)法令。
商鞅立木原文如下:
商鞅令既具,未布,恐民之不信已,乃立三丈之木于国都市之南门,募民有能徙置北门者予十金。民怪之,莫敢徙。复曰:“能徙者予五十金。”有一人徙之,辄予五十金。民信之,卒下令。
令行期年,秦民之国都言新令之不便者以千数。于是太子犯法。卫鞅曰:“法之不行自上犯之。太子,君嗣也,不可施刑。刑其傅公子虔,黥其师公孙贾。”明日,秦人皆趋令。行之十年,秦民大说,道不拾遗,山无盗贼,家给人足。民勇于公战,怯于私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