曾子杀彘注音版(曾子杀彘注音版及译文)
曾zēng子zǐ杀shā彘zhì 造句,抗战时期,为了寻求救国救民的真理,爷爷从东北来到延安。
17、爷爷杀死了地主赵老四,闯下弥天大祸,不得不远走他乡。
18、这些古书都是爷爷遗留下来的。
拼音:
[ céng zǐ shā zhì ]
释义:
该故事生动地告诉人们:家长对孩子不能信口开河,要言必信。只有言传身教,才能使孩子诚实无欺,否则父母将失信与孩子。
节奏划分为:
曾子之妻/之市,其子/随之而泣.其母曰:"女还,顾反,为女/杀彘. 妻/适市反,曾子/欲/捕彘/杀之,妻/止之/曰:"特与婴儿/戏耳." 曾子曰:"婴儿/非/与戏耳.婴儿/非/有知也,待父母/而学者也,听/父母之教.今子/欺之,是/教子欺也.母欺子,子/而不信/其母,非/所以/成教也." 遂/烹彘也.
曾子的妻子到集市上去,她的儿子跟随着她在她后面边走边哭。曾子的妻子对儿子说:“你先回去,等我回来后杀猪给你吃。”妻子从集市上回来,曾子就想抓只猪准备杀了它。他的妻子马上阻止他说:“我只不过是跟儿子开了个玩笑罢了。”曾子说:“不可以与儿子开玩笑。
儿子什么都不懂,他只学习父母的,听从父母的教导。现在你欺骗了他,这就是在教育他欺骗人。母亲欺骗儿子,儿子就不会再相信他的母亲了,这不是正确教育孩子的方法啊。” 于是曾子就煮猪给孩子吃了。
曾子为了不失信于小孩,竟真的把猪杀了煮给孩子吃,目的在于用诚实守信的人生态度去教育后代、影响后代。但这不见得是韩非子此则寓言的原意,韩非子的原意不过是宣扬他的重法守信的法制思想,要统治者制定严酷的法律,然后有法可依,有法必依,执法必严。